男人看她拿出止血带,又想起刚刚洒掉的酒精,还是坐了下来。
她从包上拆下缠把手的丝巾包在男人的伤口上方,之后又将止血带包裹在外面打了个活结,最后从包里拿出一支笔卷住止血带。
林知星熟练完成包扎,伸手卡住男人的肱动脉,“如果没法马上赶到医院,记得四十分钟掐着这里将笔抽出来放松四五分钟,然后再把笔插回去。”
等一系列事情做完,才注意到男人这么长时间还没系上衬衫扣子。
身体肌肉在不算明朗的光线下沟壑分明,结实的胸肌随着粗重的呼吸微微起伏。
只是肩膀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一直延伸到后背。
这疤应该是许多年前留下的,即便现在长好了,也永远不可能消除。
除此之外,男人腹部也有道浅疤。
林知星还没有收回目光,男人已经站起身来,将身上的衣服拉好,染着血的左手指将衬衫的扣子选择性系了两颗,随后伸手抓住女人准备去拿包的手。
“你要干什么!”
林知星抬头对上男人墨染的眸子,只觉得手心一沉。
一枚金属质地的小物件落在她的掌心。
男人带着薄茧的指腹将她的手指扣下,哑声道:“林小姐,后会有期。”
然后转身开门离开。
林知星低头刚看了一眼掌心的袖扣,才意识到男人刚刚准确喊出了自己的姓!
他认识她!?
林知星赶紧提着包追出去。
灯光昏暗的走廊里早就没了男人的身影,只是空气中还隐隐可以闻见残留的血腥味。
离开酒吧,林知星先给闺蜜汪雪打了一通电话,才坐上回贺明煜别墅的车。
趁着男人还没回来,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整个别墅里放满了昂贵的奢侈品,二楼的衣帽间里更是塞满名贵的衣服,但这些都是贺明煜的。
真正属于林知星的只有她那间小卧室里的一点东西。
几双鞋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护肤品。
唯一重量级的是她的医学书。
林知星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并将房间上上下下全部恢复如初。
等她将最后一沓书抱到别墅门口时,汪雪已经开车到了。
汪雪下车看见满地的医学书,一脸震惊,“你这……打算和贺明煜冷战半年啊?”
“不是,这次是决定和他分手了。”
林知星将一沓书放进轿车的后备箱。
汪雪了解林知星,以前她和贺明煜也闹过几次脾气,说辞都是分开冷静一段时间。
从没有提过分手两个字。
这次她既然说分手,恐怕是真的下定决心了。
汪雪帮她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我绝对支持你,你这段时间就住我那吧,想住多久都可以!”
-
翌日,贺明煜被一声声闹钟吵醒。
他昨夜喝了不少酒,身体格外沉重,头疼欲裂。
可惜早上还有一个会议必须要参加。
贺明煜起床径直走向步入式更衣间,一眼便看见第一个衣柜里挂着两套搭配好的套装。
是林知星搭配的。
贺明煜本身对穿衣搭配没什么心得。
这么多年,都是林知星根据不同场合帮他搭配衣服。
有时候出差学习,都会根据他的工作安排搭配好,提前挂起来,并贴上标签。
在贺明煜眼里,不管他喜不喜欢林知星,这个女人都是合适的妻子人选。
他知道自己不管和谁玩,最终愿意娶回家的,只会是林知星。
这个女人和她的性格一样没骨气。
昨天闹着要分手,今天还是乖乖回来。
帮他搭配衣服,为他做早餐。
贺明煜换好衣服后下楼。
“贺先生,早餐为您准备好了,请问现在需要为您端过来吗?”
保姆张婶从厨房走出来。
“张婶?”贺明煜不禁拧眉,“知知呢?”
自从四年前林知星搬到这里,只要她不值夜班,都会亲自下厨为他准备早餐。
贺明煜作为贺家长孙,从小就被全家娇惯,嘴巴很挑。
林知星会仔细记得他的喜好,变着花样为他准备早餐。
保姆张婶大部分时候,只会在每天上午十点过来打扫卫生。
“林小姐昨天晚上12点多发消息让我早上过来为您准备早餐。”张婶犹豫了一下继续说,“林小姐说她以后不住这里了,如果以后您需要我每天准备早餐,我会提前过来。”
贺明煜的脸色随着张婶的话变得阴郁。
“以后你就住这里吧。”贺明煜顿了顿又补充道,“把一楼空房间收拾出来,早餐多做一份。”
张婶愣了一下,还是应下。
贺明煜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
现在是早晨八点三十七分。
他给林知星十二个小时时间。
等到晚上八点半,如果林知星没有给他发任何消息,这栋别墅的女主人就会换成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