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虽然原著中,原主和男主聚少离多,结婚这四年时间,几乎快没了什么感情,但是不得不说,男主在原主身上挺舍得花钱的。
这年头,最流行的就是的确良料子。一般普通人家,就给闺女置办一身行头就够了,但是在盛书砚的衣柜里,几乎都是的确良。的确良的衬衣,的确良的布拉吉,的确良的裤子等等,都挂满了一整个衣柜。搭配布拉吉的,还有丝袜和小皮鞋。所以即便是盛书砚从城里去了乡下,但是在用度上,从未得到过丁点亏待,甚至真要仔细比一比的话,她这些穿的用的,还比在城里的家里好过一点。
毕竟,在城里的家里,她还有个不省心的继母和继妹,家里就靠着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吃饭,一个人也就只有那么多的布票,要够一家人分,到她手里又能有多少?
嫁给侯天河后,盛书砚柜子里都是时下最流行的布料做的衣服,所以刚才盛书砚出去,也穿着一身不怎么透气的布拉吉。
可是现在,进门来的盛书砚,却完全变了个样子。
原本那一头披散的长发被盛书砚完全扎了起来,一个圆圆的丸子就顶在盛书砚的脑袋上,将她原本那张轮廓五官都很深邃的漂亮脸蛋露了出来。
盛书砚实在是有些看不上现在的的确良料子,这玩意儿搁在从前,她当抹布都嫌不吸水。所以盛书砚从带来的衣服里找了一套原主准备睡觉时穿的纯棉的有些宽大的白衬衣,还有一条现在农村老太太都不怎么穿的过膝的黑色半身裙。
她这般打扮,侯天河从未见过,骤然一看,有些失神。
不过侯天河很快反应过来,他皱眉看着盛书砚,“你准备穿这身出门?”
不是他觉得不好看,他觉得简直太好看了,刚才盛书砚进来的时候,他都快要不敢认,这跟在上学的大姑娘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盛书砚那张脸,比旁人看起来都更要水灵几分。但是,从前盛书砚不是最看不上这种老土的棉布吗?
盛书砚不知道侯天河心里的想法,她在所有的衣服里扒拉出来的就眼下这一套最舒服,也最符合她的审美。
“不好看吗?”盛书砚反问。
她在问这话低头又看了看自己这一套,宽大的白衬衣是没有扎进半身裙里的,就任由宽大的下摆遮住了她原本窈窕至极的腰肢,下面露出了一小节的雪白的小腿, 最后脚踝处就被一双干净的白袜子遮住,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盛书砚其实在换上衣服的时候,还有点不太好意思。
她上辈子出车祸时年纪也不大,才毕业没两年,跟原身年纪差不多,但是上辈子她穿着校供感的衣服没什么心虚的,没结婚那不得致死都是少女?可现在她都结了婚,面前都站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这是不是有点太装嫩了?
这种想法也就在盛书砚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她自己按了下去。
管他大爷的,天大地大,她自己高兴最大!
她的身体她做主,喜欢穿什么就穿什么,哪里管别人的眼光?
侯天河怎么可能觉得盛书砚这模样不好看?在他眼里简直跟仙女儿一样!
他微微错开了跟盛书砚相交的目光,克制冷静地点点头,“挺好。”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是劳动人民该有的样子。”
“噗嗤——”
本来“挺好”这两个字就够了,但偏偏侯天河还要说后半句话,盛书砚实在是没有忍住,笑出了声。
校供感的JK制服被眼前的老古板说成有劳动人民的样子,她是真的绷不住。
侯天河在听见盛书砚的笑声时,目光又忍不住重新落回到了后者脸上,带着几分疑惑。好在他的疑惑没在心头停留太长时间,就被这般逆着光站在门口的盛书砚脸上粲然的笑容吸引,疑虑被抛之脑后。
侯天河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这次知道“盛书砚”离家出走,也是因为回来处理一桩老兵事故。
下楼后,盛书砚就跟着拎着她的布包的侯天河身后,看见了在前院停着的一辆军用吉普。
坐在吉普驾驶位上的年轻小伙子在看到两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后,立马下车,“团长,嫂子。”
张天杰是部队上给侯天河安排的司机,小伙子其实跟盛书砚差不多大,长得黑瘦黑瘦的。
跟在领导身边做事,最重要的就是多看少问,尤其是领导家的家事,不该好奇的就不要瞎好奇。
张天杰隐隐约约是知道一点自己团长的家事,像是侯天河这样职位的领导,家属大多随军。即便是不随军的,那些嫂子们,一年也至少有好几次是会主动来部队探望。他跟在侯天河身边也有两年时间,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位团长夫人主动来团里看过他领导一眼。
张天杰知道盛书砚是城里的文化人,听说还是高中毕业,又长那般模样,很可能是看不上他家领导。在张天杰眼中,侯天河就是这世上最厉害的男人,年纪轻轻,但战功显赫,不然也不至于在还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就坐上了团长这样的位置。这可都是侯天河在前线用命换来的,那些军章,都是实打实的功绩。
他从前也想找个城里的老婆,但看着自己团长家里这模样,张天杰心里是有些不敢的。城里人如果都像是盛书砚这么傲的话,他可还真吃不消。他都还不如他家团长呢,城里人岂不是更看不上自己?
“张同志,你好,辛苦了吧?”盛书砚在看见从吉普车上跳下来的张天杰时,笑着回应。
她不说话还好,这一说话,张天杰的愣怔直接写在了脸上。
盛书砚什么时候跟他打过招呼?还说什么辛苦的话?
“嫂子说笑了,不辛苦。”张天杰机械回应。
在这短暂的交流里,盛书砚已经走到了车旁边。
张天杰眼中还带着茫然,他扭头望向自家团长,这是他们团长的老婆吗?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从前盛书砚哪次见到他不是无视他?
但侯天河像是没看见一样,大步上前,看着有些艰难上吉普车的盛书砚,直接横过一只手臂,将人轻松托上了后座。
上车后,盛书砚那张开始苍白的脸蛋上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夏衫轻薄,男人有力滚烫的手臂的温度,又哪里是两层薄薄的布料能阻隔的?何况,那力道……
盛书砚心里不由暗叹,不愧是从部队里出来的男人,拎着她跟拎着的一只小鸡仔一样轻松。
侯天河不动声色,只是觉得盛书砚太瘦了,刚才将人托上车,他觉得盛书砚甚至都没有一包沙袋重。
“去四喜酒楼。”侯天河在张天杰上车后,开口说。
这一次出来,其实就算是张天杰,也不知道盛书砚不是简单地从乡下来了南城,侯天河嘴巴很严,再加之这件事事关盛书砚声誉,他更不可能对外人透露半个字。所以张天杰只以为是两人一起去办事,没多问。
四喜酒楼是南城一家国营饭店,老字号。
到了目的地后,侯天河正准备从兜里掏钱,让张天杰先找个地方吃饭。
可是他还没开口,一旁的盛书砚已经先一步道:“张同志也跟着我们一块儿进去吧。”
张天杰完全在状况之外,他看着侯天河,等待后者指令。
侯天河同样没想到盛书砚会这么说,他眼神疑惑地朝着盛书砚看去。从前盛书砚对自己什么态度,对自己身边的人又是什么态度,他心里怎么可能没有数?
盛书砚坦然对上侯天河的目光,“邀请函上又没有限制我带多少人来吃饭,张同志本来不就是跟我们一块儿的吗?现在正值饭点,他不跟着我们一块儿去吃饭难道还要让人家一个人去吃饭吗?”
这话听起来是一点毛病都没有,甚至还很通情达理。但是说这话的人是盛书砚,一向眼高于顶的盛书砚,就让人惊讶了。
侯天河定定地看了盛书砚两眼,发现后者眼神清澈,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时,他的脑海里忽然想到不久前在小旅馆里盛书砚对自己说的那番话,这一次来吃席,她是准备彻底跟过去划分界限,打算好好跟他过日子的。
“那就一起去。”侯天河点头。
张天杰自然是什么都听自家领导的,现在侯天河发话,他立马冲着盛书砚笑了,“谢谢嫂子!”
张天杰跟在盛书砚他们身边,心里忍不住自省。从前他是觉得这位团长夫人太冷淡,看不上自己,其实这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卑想太多?他到侯天河身边也没多长时间,他家团长一年到头都很少回家,他给团长开车回去,也就只见过盛书砚三两面,后者跟他相处的时间不多也不长,不热络也很正常吧?
现在只要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些,这位团长夫人不是很好说话吗?
盛书砚可不知道自己在侯天河的警卫兵心里形象已经天翻地覆,她想法很简单,跟着自己办事,到了吃饭的点把人支走,这怎么看都不厚道。何况,今天的订婚宴又不要她出钱,她多带一个人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