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频 现代言情 英雄女王:七零年代当咸鱼

  林春花气呼呼的去了厨房。

  “这该死的臭丫头,吃吃吃,怎么不吃死你!”

  这些骂骂咧咧的声音,叶繁星不是听不见,只是她懒得计较。

  被人骂两句又不会掉块肉,骂了就骂了吧。

  当初她当卧底的时候,被人打在脸上还得笑嘻嘻的呢。

  “大家还站着干什么?你们的饭熟了你们就可以吃了呀,不用等我的!”

  那张天真的笑脸要多热情有多热情。

  一家三口站在饭桌旁就是一哆嗦。

  怕的就是这种,一边笑眯眯一边还能把人往死里揍的。

  林春花在厨房叮叮咚咚搞了大半天,没过多久,终于还是端了一份早餐出来。

  看得出来,这一回是真的揍怕了。

  起码这份早餐没动任何手脚。

  叶繁星吃的那叫一个香。

  在村子里的时候吃的是粗糙的咽不下去的杂粮。

  唯一能够加餐的地方大概就是山上了。

  不过那玩意儿也不能天天去。

  要不然村子里的其他人会有意见的。

  本来城里的生活也未必就有那么好,不过是迎春花为了故意气叶繁星,所以才做了好吃的。

  “妈妈,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城里的日子这么好过呀!您可是欠了我17年的,这一回可一定得好好补上!”

  “我苦了十七年,从来都不知道,居然我还有爹妈,如今可算是熬出头了。”

  说完放下碗筷站起来,直接进了原本属于叶秋水的房间。

  叶秋水在后边急得直跺脚,自己又不敢出头。

  只能扯着林春花的衣袖。

  “妈!那是我的房间,给她住了,我住哪里呀?”

  “妈妈,我一点都不想住在客厅,沙发太窄了,昨天晚上我都摔下去好几次!”

  林春花看到自己一向疼爱的小闺女委屈成这个样子,心里就像被刀割了一下。

  “秋水,你乖一点,我再想想办法!”

  叶秋水哪里肯拖延下去,就怕自己藏在房间里的好东西都被叶繁星给糟蹋了。

  “妈!”

  “你看她刚回到家就这个态度……你觉得她会老老实实替我去下乡吗?”

  叶秋水心里清楚明白的很,虽然自己这个闺女是挺受宠的,可是比起叶建民这个儿子,那才哪到哪呢!

  所以很多事情都只能自己去争取。

  叶繁星一开口就是用叶建民来威胁林春花。

  那么林春花很有可能为了这唯一的儿子妥协。

  一旦妥协了,自己就成了那个要下乡的。

  林春花眨了眨眼睛,脸色有些复杂。

  回来的第1天她就已经看出来了,叶繁星绝对是那种说得出就能做得到的。

  她是很喜欢自己的第1个孩子,即使是个闺女,可是更重要的到底还是自己的儿子。

  叶繁星那个小畜生下手没个轻重的,要是真的因为下乡的事情导致叶建民受伤……

  只要一想到这个结果,林春花就摇头。

  “不着急,不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吗?咱们慢慢想办法!”

  “秋水啊,你一向聪明对吧?只要不连累到你弟弟,你想把她送哪里去都行!”

  叶繁星隔着一扇门,听着外边的动静。

  虽然说她已经基本能够摸清楚家里这些人的性子了,可是也不能太大意了,免得最后阴沟里翻了船。

  万万没想到,林春花居然把叶秋水推出来对付自己。

  也是厉害了。

  不过就那个蠢货,能想出什么法子来呢?

  叶繁星笑了笑。

  且看看对方还有些什么招数吧。

  接下来林春花和叶青林都要去上班,叶建民还得去上学,家里就只剩两个姑娘。

  叶秋水看到叶繁星冷哼了一声。

  叶繁星耸了耸肩,若无其事。

  然后扭头就出了家门。

  好不容易有机会来到70年代的城里,自然得到处看看。

  正是国家复兴的时候,听说这个年代的人精神面貌都比后世要好得多。

  精神面貌确实好得多,人们来去匆匆的,干劲十足。

  只是可惜整个城市灰蒙蒙的,看不出多少靓丽的色彩。

  叶繁星身上穿着深蓝色的衬衣,上面还有一个补丁,完美的融入了人群。

  如果不在城里找工作的话,迟早有一天也会下乡的。

  叶秋水估计也明白,所以自己的出现不过是给她拖延一段时间而已。

  又或者人家根本就没想着找工作,还可以找个男人养着。

  看着人群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叶繁星突然觉得找个工作也不是那么香。

  累死累活的上班就赚了那么几十块钱,勉强糊口而已。

  还是找个冤大头养着自己吧!

  叶繁星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不是那种千娇百媚的大美人。

  但是,软萌软萌的也很可爱好不好?

  脸上虽然萌萌哒,可是这身材前凸后翘,颇为有料。

  就是皮肤的颜色有些泛黄,这都已经是这个年代的通病了。

  要是能够把自己养得更白一些……

  凭着这副模样勾搭一个大冤种,应该也不难。

  叶繁星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眼睛黑的深不见底。

  叶繁星没有来过这座城,也不知道该怎么走,只是随意的在街上走动着。

  这时有人从小巷子里跑了出来,和叶繁星碰了个头碰头。

  叶繁星本想躲开的,奈何这身体不争气,没能闪开。

  直接就被人撞倒在了地上,手心一阵火辣辣的疼。

  不用想都知道,应该是摔破皮了。

  叶繁星有些心疼的看着自己的手。

  也幸好茧子够厚,所以也只有浅浅的血痕。

  她还得想法子把这双手也给养回来呢!

  把她撞倒的是一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比她还要破旧。

  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眼睛藏在了刘海下,整个人都显得格外的阴沉。

  “对不住,我赶着去上班,跑得太快了一点。”

  叶繁星还能怎么办?

  但凡她的身手恢复了上辈子的样子,也不至于连一个人都闪不开。

  “没事,你不是赶紧去上班吗,你赶紧去吧!”

  谁知那个男人倒是不急了。

  “我……是我把你撞倒的,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

  阴郁的男人神情有些忐忑不安。

  “就是……就是我可能钱不够,我得回家拿钱!”

  有班上还让自己混成这样的,估摸着是家里最不讨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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